保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采购胸卡制作、合影拍摄等服务商的公告
为保证2025年保定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顺利进行,拟采取集体采购方式采购2025年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胸卡制作、合影拍摄等服务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保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项目名称:2025年保定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胸卡、合影制作。
二、采购需求
1、服务时间:2025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
2、物品清单及具体要求
班级 |
胸卡数量 |
桌签 数量 |
合影数量 |
电子通讯录 |
纸质通讯录 |
高中语文 |
75 |
|
1 |
1 |
10 |
高中数学 |
72 |
|
1 |
1 |
10 |
高中英语 |
75 |
|
1 |
1 |
10 |
高中班主任 |
76 |
|
1 |
1 |
10 |
高中历史 |
61 |
|
1 |
1 |
10 |
高中物理 |
62 |
|
1 |
1 |
10 |
高中政治 |
54 |
|
1 |
1 |
10 |
高中体育 |
53 |
|
1 |
1 |
10 |
高中生物 |
54 |
|
1 |
1 |
10 |
高中化学 |
54 |
|
1 |
1 |
10 |
校园长班 |
106 |
106 |
1 |
|
110 |
具体要求:
1.胸卡使用普通挂绳,B7卡套。
2.桌签15×18厘米排版,单面铜板纸彩色打印。
3.使用全画幅数码单反相机各班拍摄合影电子版,尺寸8×12英寸300Dpi。
4.按时、按质完成,产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600元,超过此报价者不被接受。满足采购条件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应业务;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价单。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9月19日至上午10:00前来保定学院行政楼427室报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联系人:赵志天。电话:5972039。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